21世纪女性文丛:女性与文学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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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书分为两个大篇章:文本与形象篇,创作与批评篇。前半段是讲形象,后半段开始讲文学批评。
远古女神的风采⚓︎
远古时期有过一个很庞大的女性神族。其形象和精神特征不同于后世的父权文明以后的女神。
这一句话可以视为前半段立论的基础。
- 女神庙
- 已经超越了简单的自然崇拜和图腾崇拜阶段,进入到以生殖崇拜为核心的祖先崇拜阶段。
- 女神的生殖崇拜
- 不同于父权下的“女神”形象。这种崇拜建立在“女性单性生殖”的信念之上。
- 早期女神的核心价值
- 一个自足的崇高的生命创造者形象。由此向繁荣女神、丰收女神、幸福女神上衍生。
- 淡化性暗示作用
- 对于后世艺术中的“维纳斯”和“女神”,不得不承认其中具有的性唤起因素。但是早期的女神崇拜中,由于常常怀有对孕后期的女神的刻画,具有强烈的性中止和性拒斥心理活动与自然暗示,因此淡化了与之相关的性暗示。
有人否认母系文化存在的依据是没有发现男性有屈从的文化境遇。
这是由母系文化混溶的性质决定的。母系文化是诞生在私有制观念前的文化。社会秩序不需要诉诸武力和法律来维持,而是依靠每个社会成员对母系文化信条的笃信不疑来支撑的。它忽略轻视男性的文化存在,但是不会扭曲男性的文化存在。
在古代母系时代,男性的身份(猎人、渔人)从来没有丧失过。男人不是“蜂后”文化的简单工具,而是混溶性母系文化心悦诚服的信仰者甚至是创造者。
徘徊在地狱与天堂之间的恋女⚓︎
“恋女”是古往今来文学作品刻画最多的女性形象之一。向往美满爱情生活的女子在古代文学作品中的命运大体有两种:
- 爱情成功,两情相悦、结局圆满;
- 恋爱失败、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哀怨伤痛。
女性美向弱态、物态、病态发展。“柔骨、弱肌”、“纤手”、“小腰”。
在少女型人物中,集中反映少女和封建家长在婚姻制度上的冲突,但这是低层次的。少女对自主婚姻权利的向往,并非是据此取得与男子平等的身份组成新的家庭,而是想把自己的终身托付给一个靠得住的男人。 这些女性集中在深闺中的贵族少女。
《西厢记》《牡丹亭》《洛神赋》
怨而不怒的弃妇⚓︎
早在《诗经》中就出现。是符合父权道德要求的一种形象塑造。使用“弃妇”一词,本来就说明了男女之间的物主关系:妻子属于丈夫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
《氓》、《孔雀东南飞》中的弃妇,都不是封建道德认定的可弃之妇,他们之所以千百年来让读者同情,是因为她们本就是几乎无可挑剔的贤妻良妇,却还需要对封建家长低声下气。
《美狄亚》:强烈自主意识和巨大的行动力量。杀死了欲与丈夫成亲的公主,杀死了孩子,最后自杀。
苍白失血的“贞女”⚓︎
似乎是被正统文化道德无保留地肯定的唯一一类女性形象。也正是如此,这些恪守妇道、信奉女德、自觉充当父权道德工具的女性人物才显得十分苍白无力。父权道德认为,守贞的行为应当发自女性内心,这也是女子守贞的最高道德境界。
贞洁烈妇的道德指向和女性的生命欲求之间的脱节关系:造成了文学艺术作品中的贞洁烈妇的形象的普遍失血。
一个可笑的事实是男人的性幻想可以方便滴上升到浪漫的文学作品,而女人的性幻想却不可以交流,也不可以公布。这就是女性主义批评家所说的女性在历史中的“失语状态”。
一种纯粹化的道德偶像。
磨刀霍霍向“荡妇”⚓︎
淫荡、工于心计、毫无廉耻,让人觉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女色祸水。诅咒。本质上是对独立自主精神的打压。
《水浒》《金瓶梅》、克利奥帕特拉
卖弄娇弱的“尤物”⚓︎
在父权文化史上的强化期,中产阶级以上的妇女都是受禁锢最严格的。她们的行为心态也总是以“大家闺秀”的“女儿态”备受男子赏识。这是因为中产阶级男子可以凭借自己的财力使得自己的妻子隔绝于社会生产活动,成为纯粹的依附者。
... 古代文学的大部,女主人公的位置都被“美人”霸占着。部分作品,就是争先恐后地描写娇弱的尤物。
被打入“另册”的中老年女性⚓︎
传统的文学艺术漠视中老年女性的存在,他们只能在作品中扮演陪衬角色,而且大多是负面形象。她们要么扮演监督限制少女的卫道士;要么扮演脾气乖张、喜怒无常的老怪物,要么是装神弄鬼、坑蒙拐骗的“三姑六婆”。
我们知道,封建化后的父权社会,把女性价值简单地归结为性和生殖两大功能。这是用其他方法不能替代的。中老年女性最大的特征就是和这两大类功能无缘。
隔代女性之间的冲突。
反叛传统的女性角色⚓︎
许多女权主义者认为,有一部分精神病是对传统的核心家庭那种幽闭恐怖成分的反抗。家庭是父权社会的缩影,亡通过“性政治”维护父权制。也就是说,男性通过性政治支配女性,用性角色把女性束缚在性与生育的事务中并把这些说成是女性天生的特权,让她们安于自己所处的等级,消除支配与被支配之间的对抗关系,使两性之间的不平等关系合理化。
以下为文学批评篇。
艺术殿堂的祭品⚓︎
中外文学史上,男性艺术家在创作生活中往往和特定的女性有拆解不开的关系。有人说:艺术家和女性的关系,也就是艺术家和艺术的关系。
- 似乎只有精神复活的比亚特利琪才能带领但丁游历天堂,并见到“幸福者的玫瑰”:个人的灵魂所能到达的最高接近上帝的境界。
- 毕加索也说,他需要女人刺激他的灵感。
- 罗丹和克洛岱尔的例子。
女性在男性艺术家的文学世界中其实就是一架梯子,一件艺术殿堂的祭品。
中国古代男性诗人作家限于道德伦理的铁尺,不愿公开承认女性对艺术创作的启迪作用。只有在放纵和困顿之时,也能流露出崇拜女性之美。
中世纪骑士文学 Lady != Women
中世纪骑士文学对女性美的膜拜,虽然力图在驱除肉欲、在精神上的占有欲望是相当强烈的。美貌的贵妇人成为勇猛儒雅的骑士必领经历的道德完善阶梯。与其说他们在崇拜女性,不如说他们在利用女性美锤炼自己的道德情操。因为他们并不崇拜整个女性,而只崇拜特定的美丽的贵妇人。因此,女性美的崇高丝亳不影响中世纪欧洲妇女处于最卑贱位置这个事实。 西方父系文化实际也认定:贞洁的女性美不仅与大多数女性无关,而且是对立的,它只属于极少数先天就纯真的女性,她们是众人无法企及的圣女,童贞女。 女性美与女性是可分的,而且是一定要分开的。女性美之所以是神圣的,就是因为这其中剔除了性欲的影响。凡是有女性美的人而又回避性侵扰,就达到了女性美的最高境界,因为她不属于任何一个特定的男子,并成为他们要求自己配偶的最高标准。
- 两性关系是维系生命之流的最重要的自然法则之一。食欲,维系个体生命;,性欲,维系种群生命。
女性的悲剧不在于女性美被操纵在男人手里,更重要是她对男性美没有干预的能力,因为她是没有行动能力的静止的‘物’。为此男子不仅可以随意解释女性美,也随意解释男性美。
“才女”和“精神卖淫”⚓︎
“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这些占据了社会主流位置的才子型男人,反过来把他们的雅兴移植到对女性的欣赏上。“才貌双全”的女子成了男性最理想的配偶。这个“才”,不仅是琴棋书画,也包括作诗填词。写诗成了不少少女“精神卖淫”的需要。
究其根源,乃是父权社会的文人将会写诗填词的女人以“高等玩物”祖之一,并竭力向这个方向诱导调教,结果绝大多数的女人不过以几首诗博个“才女”的雅号,待宇闺中的少女以此拾高自己的身价;已嫁的妇女增加自己在夫君心目中的份量;秦楼艺馆中的烟花女子以此打散自己的 “艳名”;得了 “才女” 的男人拿着自己花钱刻的诗集到处送人、向人炫耀自己的艳福。这还不是“精神卖淫”吗?“言为心声”,在正经的男性诗人来说,写诗是立身经世的大事,孔子也有诗的 “兴、观、群、怨”说,可是在绝大多数女诗人那里,诗不过是一种特别的高级化妆品,不仅与社会无关,甚至也与自己的真情实感无关。
比如唐代名妓赵鸾鸾、史凤,隋代罗爱爱,写诗给“嫖客”展示自己玉体的各个部位。
中国知识妇女的历史,一部分需要在这些歌妓的身世中去探讨。
我们不难看出,女性的自恋心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崇拜,因为在女性是否可爱的标准上,女性自己没有解释权,她不能不从他人直接或间接的反应中,寻找自己已经可爱了的感觉。然而这种可爱了的感觉又总是与自己的自然要求相冲突,女性最终不能不痛苦地认识到,自在的我是不可爱的,必须压抑、改装。为此她们求助于形体训练与控制,求助于化妆品,求助于美容术,求助于时装,甚至求助于类似巫术的异常手段。
在这种“自惜”“自怜”的心境下,在梳妆对镜的惯常行为中,完成着对女性性别角色的体验。“坐在镜子前的女性,经常和自我进行着决斗。化妆是女性心理的画笔,也是她的颜料。她有意识地无视那坐在镜子面前的自己,同时不断地在镜子中塑造新的外在的人格。”
到处是禁区和白眼⚓︎
走上文学创作之路的女性,其所要承受的压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中国上流社会没有对写诗填词的女子赶尽杀绝,并不表明代们对女性可以成为“诗人”的默认。相反,在很多正统文人看来,允许一部分有闲女子写诗填词,纯属对其“才女”身份的测试与确认。因此,女人的诗词应该怎样写,可以写什么,不可以写什么,都有心照不宣的规定。
告别“女儿态”⚓︎
男子的“阳刚之气”源于其社会人所要求的文化精神,女子的“阴柔之美”则受制于物化状态而向男子显示的客体存在。因此当女性在现代社会揭破了自身包裹的蛹壳时,她同时就为自身的精神插上了翅膀。